1、在图书馆OPAC(书目检索系统)中检索到自己所需的图书,如《陈寅恪:一个教育学问题》,仙林校区的馆藏只能在室阅览,您希望在仙林校区借阅随园校区随园馆显示“可借”的那本,请点击书目记录上方菜单项中“通借通还”模块(图1)。

图1
2、系统提示登录“我的图书馆”,请用您的用户名(办理借书证的证件号或借书证条码号)、借书证密码登录(图2)。

图2
3、系统出现“通借通还”自助申请界面,请先“选定”馆藏地,再在“取书地”下拉菜单中选择您所希望的取书地,然后点击“提交申请”(图3)。系统将提示“申请成功”。

图3
4、如果您想查看自己的申请情况,请点击“查看委托信息”(图4-1),系统将直接进入“我的图书”查看;也可以点击“对本委托信息开启到书提醒”,系统将启动手机短信提醒服务(首次使用时,系统要求输入手机号并进行短信验证,经过验证的手机才能接收到书提醒服务)(图4-2)。

图4-1

图4-2
5、在“我的图书馆”空间,您可以看到此“委托信息”状态为“申请中”。对于状态为“申请中”的图书,如您不需要借此书了,请及时作“取消委托”处理(图5)。

图5
6、“通借通还”的图书会在3个工作日进行处理,如果处理成功,系统自动将该书与您的借书证账号绑定7天。您可随时在图书馆主页——书目检索——信息发布——委托到书栏目中浏览或检索自己申请“通借通还”的到书情况(图6-1)。

图6-1
您也可以登录到“我的图书馆”,在“委托信息”模块中进行状态查询(图6-2)。

图6-2
如果您申请了邮件提醒服务(详情参见图书主页新服务中“如何定制图书馆E-mail提醒服务”),系统还将发送相关信息至您的邮箱(图6-3)。

图6-3
如果您对本委托信息开启了到书提醒服务,图书到馆后,系统将通过手机短信提醒您去取书。
7、“通借通还”的图书一般保留7天,请您及时带上借书证在规定时间内(如图6-2中的“截止日期”)到您申请的“取书地”(如图6-2中的“取书地”)办理借阅手续。
南师大图书馆
2011/9/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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